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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清远市清新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三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 2020-09-21 17:2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我单位拟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10:00在本单位二楼会议室组织采购询价会议,选取在同等条件下、符合要求、具备资质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已备案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公司开展《清远市清新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三年)》采购招标工作,现将有关需求公示如下:

        一、清远市清新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三年),总投资1500万元,服务期三年。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控制在6.56万元以内,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项目中标方支付。超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采用二次平均值法评分选定中标公司,询价小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报价的基准价K: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K1,所有低于K1值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为K2,评分基准价K=(K1+K2)/2。最接近K值者为中标单位(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价与K值相差的绝对值相同,则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三、报价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格式“我公司报名作为《清远市清新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三年)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XX元。”),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询价时必须为公司法人本人到场,法人无法到场的,必须出具委托函,并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会。

        公示期自2020年9月22日至9月25日(3个工作日),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楼财务室马丽娟处,联系电话:5810568。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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